现在看手机都得稳稳端着生怕动一下就跳米乐M6转电商app了

小编

  米乐M6网友说,现在点开某电商App带来的安心感觉是其他App所不能的,因为你完全不担心一不小心就跳转到该电商App。

  以前,各App的开屏广告就非常烦人。虽然广告会“贴心”的设置跳过按钮,但是这个按钮要么非常小,要么放置在极其难发现的角落,甚至可能还只是个装饰,因为很多时候疯狂点跳过毫无用处。

  就像网友吐槽的,这个“摇一摇”功能用到广告上,就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极其灵敏。以前社交软件“摇一摇找好友”的功能,都没这么机灵。

  笔者经常打开App,出现摇一摇的互动广告,明明感觉自己并没有晃动手机,却依然强行跳转到第三方App。

  仔细想一下,似乎是因为自己在行走、爬楼梯时产生了轻微晃动;但讽刺的是,同样情景下,以前“摇一摇找朋友”的功能,就不会轻易触发。

  不仅如此,有时候首次打开App被强制跳转后,将App放置在系统后台,过一会如果再进入,便有可能还会再次触发开屏摇一摇广告,然后一不小心又跳转。

  但这还没完,开屏广告不小心摇一下也就算了,有的App明明已经进入,但仍然会在“不知道为什么”的情况下跳转。

  例如笔者经常使用的某新闻App,在浏览新闻内容时,虽然会注意不要误触穿插在其中的广告链接,但却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还是会发生跳转第三方广告App的情况,总是整的自己一脸懵逼。

  与“摇一摇跳转广告”类似的互动广告形式还包括“上滑跳转”,如果用户下意识在打开App是进行上滑操作,也会立刻跳转第三方广告页面或者App。

  笔者手机共有各类App 194款,包含系统预装软件31款。存在开屏广告的App 20 款,占比10%;存在互动开屏广告App 12 款,占比6%;存在普通开屏广告的App 8 款,占比4%。

  如果这么看,似乎带有摇一摇跳转开屏广告的App并不算多。可问题在于,这近200款App并不是全部都是日常主流App。

  笔者日常使用率较高的App共有17款,这17款中,存在跳转及上滑等互动型广告App 12 款,占比71%;存在开屏广告的App 3 款,占比18%;完全没有开屏广告的App 2款,占比12%。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今日测试中,所有“摇一摇跳转”第三方App都是电商App,其中又以T字头电商App最多,可能是目前处于双十一期间导致。

  一些打开频率非常高的常用App,几乎可以说是接近百分百存在开屏广告;而有摇一摇跳转这种广告形式的App占比超过七成。

  更令人细思恐极的是,那唯二没有任何开屏广告的App并不一定是真的没有,而是恰好在今天测试中没有。

  今年年初,有网友发现某卫视旗下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颁奖文章,授予某平台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陈某荣誉称号。

  文章称,监管政策对开屏广告点击区域做出严格限制,导致点击率和填充率迅速下降。因此,陈某团队开发出“摇一摇”“滑动”等交互方式,丰富了开屏广告的形式并且提高点击率。“互动广告通过降低交互门槛,不仅维持住原先的点击率,更是开行业先河,引得互联网平台纷纷效仿。”

  而陈某获奖的另一个原因,同样和广告有关。即开发出“超级暂停”功能,用户在观看视频时,任意位置点击暂停后,视频将快速缩小,取而代之的则是大幅广告。

  笔者注意到,有一些带有“摇一摇跳转广告”情况的App,可以在设置选项中关闭。不过,关闭入口往往“隐藏”的比较深,需要在App的设置选项中,找到类似“广告推荐设置”的地方才有。

  2022年10月,华南理工大学一名大二法学生张某,起诉某社交平台“摇一摇开屏广告”没有关闭功能。

  原告认为,涉事App并没有申请使用自己手机的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权限,但在弹出广告中却使用了对应权限。原告认为被告涉嫌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于2022年10月22日受理此案,最终,因涉事社交平台做出更改,增加了关闭功能,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因此,监管部门也一直在对广告内容、展现形式进行限制审核,例如开屏广告必须要有明确跳过入口,不得强制用户观看等。

  如何在监管框架下,既不违规又能“迫使”用户看广告,是广告主不断“创新”的方向。比如以前的开屏广告,“跳过”入口虽然有,但是要么设计的很小,要么放置在角落,要么干脆只是个摆设。

  随着监管驱严,以及广告主自身竞争激烈,单纯的开屏广告已经不足以满足需求,“摇一摇跳转”的形式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不得不说,发明“摇一摇跳转”广告的人,真的是“天才”,只要用户打开App,稍不小心手抖一下,就立刻跳转至第三方App,不给用户一点反应时间。

  而且这种“跳转”,还可以强行说是用户自主行为,而不是,毕竟是用户自己手抖。这样一方面提高转化,一方面又“很合规”,何乐而不为?

  为什么几乎所有摇一摇开屏都是跳转到电商app呢?因为他们最着急,生怕日活落后吧。当然最近双十一打得火热,所以开屏更凶猛了。

  好消息是,今年初,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以及多家行业重点企业正在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中国信通院总工程师魏然表示,由于开屏广告曝光度高、营销效果好,部分APP便无视用户合法权益,通过提高加速计、陀螺仪等传感器的灵敏度,提高跳转第三方页面的概率,从而增加广告收益,“这类行为变相强迫用户进入广告页、下载APP,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

  笔者希望各App、广告主,能够多站在用户角度看待宣传推广问题,不要盲目为了点击率剥夺用户体验。